那年他的职业是侦探,干了一年,青梅竹马的女友劈腿跟人跑了不说,他还因为接了不该接的case,管了不该管的闲事,差点被绑架撕票弃尸荒野。于是他开始考虑转行当摇滚歌手,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骂fuck、光明正大地摔吉他,还有人会为你鼓掌叫好。这种情况要是发生在他们家,他只会被兄姊和长辈发配边疆,去体验一下民问间疾苦,省得成天没事吃太饱还在靠夭。
他真想知道他那些优秀的兄姊们有没有经历过叛逆的青春期?难不成占尽家族所有优良基因的他们,生来就注定优秀?上头压了那么多个精英分子,一个个有主见又有行动力,老是让他觉得自己很嫩,想呛声最好再练个十年。
其实他有自己优秀的地方,兄姊长辈都看得分明,确切来说,他就是因为太优秀,学什么像什么,运动、音乐、工艺、烹饪、机械电子……没有特定范围,只要他真心想学,就一定学得成,却导致他一旦东西学上手了,就觉得无趣,永远三分钟热度。
如果衡量一个人一生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他能否在一个领域里成就一座金字塔,那也许他的亲人该戚到忧虑,因为这家伙总是盖了地基就落跑。「必须依附成就才能活得心安理得的人,岂不是太脆弱了?」大少爷他颇不以为然。年轻就是要跌!要看什么都不顺眼!要很有自己一套似是而非的理论!因为这是年轻的特权,毕竟年轻人说大话,别人顶多说你好年轻;到了头发花白还在说大话,人家会说你只剩一张嘴,这辈子都白活了。所以年轻万岁!
「只要不当米虫,任何人都能活得心安理得!」长辈说。
「我又不是老六跟老七。」这两只才是厚颜无耻又没自觉的世纪大米虫!
他在台湾开征信社的时候,就算一天赚不到一百块,他也有三餐只花一百块的能耐。
「是啊,骑哈雷、开蓝宝坚尼,仪器都是家里零用钱买的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的军用设备,身上搞不好穿着Bally或川久保玲,然后自以为傲骨地蹲在一个月租金至少十万的办公室吃一碗十八块的泡面……」
噗滋一声,他的自尊心被一箭射穿,支离破碎。
真是讨人厌。他就是有钱的公子哥儿,靠家里躺着享乐一辈子都死不了,不行吗?他干嘛要对所有人交代这些?就因为不交代对不起这世界千千万万为生活而努力的生命吗?伪善!这世界真令人恶心!或许每个人总有那么一段岁月,看什么都不顺眼,做什么事都不顺遂,总觉得全世界都在和自己作对。Love跟Peace说穿了还不就是「LP」,Fuck跟Shit才是王道!
「我决定了!我要当摇滚歌手!」然后写一首LP之歌……
锵锵锵,修长但指节分明的大手在吉他上试了几个音,跷好二郎腿,调整个最潇洒但也最懒散的坐姿,然后完全随兴地胡乱弹拨了起来。
「Love就是L,peace就是P,加起来就是LP,LP就是……」
突然,不知打哪传来细微得像小猫咪咪叫似的歌声,那歌声虽然那么渺弱无存在感,黑恕平还是注意到了。
「Edelweissedelweisseverymorningyougreetme,smallandwhite,cleanandbright,youlooksohappytomeetme……」
谁在唱小白花?这么充满爱与和平的曲子,是打算跟他的LP之歌打对台吗?黑恕平停下拨弹吉他的动作,带点探究和突袭意味,悄悄搜寻着歌声的来源。
那歌声像随口哼唱,只是随心所欲,不见得要把它唱完,而声音的主人有着柔软幼嫩如初生小猫般的嗓音,乍听之下让人觉得是个小女娃在唱歌。
敢跟他尬歌,就要勇猛一点啊!黑恕平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要求小女娃「勇猛」有多不讲理,他反正豁出去了,打定主意人生以当特大号白目为目标,这就是他的摇滚之道!黑恕平这几日借住在舅舅家,所以此时此刻,也不知是他打扰了对方,或对方打扰了他,不过大少爷当然不屑在意这种小事,到哪里都跟在自己家里一样。他绕过紫藤花棚,没看到人影,正怀疑自己大白天撞鬼了,才注意到环绕着主屋种植的白色雏菊木,在枝干附近花叶特别茂密处,被修剪成一座城堡,或者是剑山,或者是烟囱……
好吧,他可能不太懂得欣赏这座花园主人对修剪园艺的印象派风格,又也许它们只是「年久失修」,总之他在一团刺蜻似的雏菊木花丛和主屋中间,找到那抹很容易会和白色花丛与白色建筑融成一气的白色身影。
有可能真的是阿飘。他想。
如果是阿飘,那一定是个有点拙,太阳出来了没处躲的笨飘,全身上下没有一处让人觉得有威胁性。或者他不是太愤世嫉俗,多点罗曼蒂克的天赋,他会同意她彷佛印象派大师Renoir笔下的少女,虽然多了点苍白,少了点圆润;如果他是登徒子,这一刻该做的是上前去,用轻浮且下流的口吻,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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