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跟苏晴结为好友之后,我才知道,在我之前,苏晴在我们学校也是有一个朋友的。那个女生叫陈晓曦,与我们同级,但不在一个班。
听苏晴说,她和陈晓曦是在幼稚园时就认识的,那时候陈晓曦住在外婆家,直到上了小学二年级才被爸爸妈妈接到a市。苏晴说,虽然那个时候年级很小,甚至都不懂得什么是友谊,她俩的关系可一直好得不得了。
苏晴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没想到两个人相继辗转,最后竟然转到了同一所学校。
于是,我认识了陈晓曦。
人们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来实在不假。苏晴的这个朋友,虽然长得不如苏晴那么好看,却是心思细密、善解人意,很是让人喜欢。
于是,我与陈晓曦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我的世界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像是突然找到自己的磁石了一样,拼命地往苏晴身边吸。与林溪一起吃饭的习惯不知不觉便消失了,我开始带着苏晴一起去吃饭,开始等苏晴一起回家,开始与苏晴一起分享我的小秘密,开始把我最得意的作品从林溪那儿转移向苏晴。
我的转变是如此之突然,以致于林溪对我说话都有一些阴阳怪气。我甚是不解,林溪却笑着跟我说,他乐得丢下我这块牛皮糖。
于是我笑着跑去找苏晴了。
自从跟苏晴皆为好友之后,我整个的生活,都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起来。
其他方面姑且不提,就我每天收到的雪花般的纸片,就能让我折出一片花海来。因为这,我的折纸技术有了质的提高,此乃后话。想来美之所向,是人人都有的。也无怪乎我一直市场惨淡,而苏晴和林溪却蜂花浪蝶不断。只是,苏晴与林溪最大的区别便是,苏晴从来不屑于搭理那些各色各样的情书与告白,而林溪,则会拿着那些他所谓的文采斐然的情书与我“分享”。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区别,我一向对苏晴的□□方面上心得紧,甘于做她的丫鬟红娘并乐此不疲。而对于林溪,却每每嗤之以鼻。
直到有一天,苏晴突然正色对我说,“一一,以后不要再帮我收情书了,我绝对不会早恋的。”
以我顽劣的性子,自然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真的从此罢手。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推心置腹,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她顽劣起来。
我们一起把自己的心事写在沙子上,然后看着浪头打过,一切都平坦齐整如初;我们一起爬到城郊最高的那座山顶上,大喊着要幸幸福福地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把自己的心愿写在孔明灯上,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悄悄地送往天上去;我们一起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种了一株鸢尾和一株太阳花,隔三差五地去施肥浇水;我们……别人只说上天眷顾她,给了她倾城绝美的容貌又给了她惊才绝艳的才情,只有我知道,在这些光环的背后,她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辛酸与苦涩。
在我每天只知道看看电视、聊聊八卦、做完作业就扎在屋子里折纸剪花的时候,她却已然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之前的传言半真半假,她的确幼年丧父,现在也的确是随着母亲一起住在继父家里,可是,却不是因为母亲改嫁才转入我们学校的。她的继父原来也做了一笔好生意,只是云谲波诡的商场总是太容易生变,在她上四年级那年,她的继父因为决策失误又太过轻狂,一夕之间便是一败涂地。后来他带着她们母女俩一起辗转到了a市,决心重振旗鼓,却又屡屡碰壁。于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终于性情大变,平时在家里挑三拣四不说,竟还有了暴力倾向。
苏晴有一天哭着跟我说,一一,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让我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说这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用血呐喊,毅然决然,不容置疑。
我知道这棵根在她的心里扎得有多深,那种咬牙切齿、血肉模糊的拼搏与努力,如荆棘鸟般孤注一掷的决绝与执着,让人看了不由心疼,却也无可奈何。
就是这样一个苏晴,让我怎么对她顽劣的起来?
于是,苏晴的生活渐渐地又一次平静了下来,而我,因为常常要为了拒绝那些狂蜂浪蝶费上许多口舌,舌口都变得伶俐了许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之久,我终于也不胜其烦。于是有一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了我用得最为顺手的那把剪刀,在众人的注目下,哗哗哗几下就把那纸不知写得如何惊才绝艳的情书剪成了一朵窗花,然后一巴掌拍在他的胳膊上,很帅气地说了句,“记得回去贴在显眼的地方,以便于日日祭奠你这份还没来得及萌芽就已然猝死的单相思。”然后扬长而去。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我一时在初中部名声大噪,让我帮忙给苏晴递情书的人渐渐少了,让我帮忙剪花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当然,还有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后果便是,那日我的姿态实在太过潇洒,没有惊艳到周围的同学却直接惊动了教务处的老师,老师看着那地上七零八落的纸屑,直接罚我打扫了一个周的卫生。
此事传到林溪耳中,让他笑了很久。
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