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亲本应是件极为繁琐的事情,三书六礼,媒人证婚,缺一不可。这来来去去,少说也得个把月。
如今为了求速,一切减免,甚至连挑个黄道吉日都省了。
短短一个下午,凤冠霞披、红烛喜字、锦缎鸳被……一应俱全。
客栈更被布置的喜气洋洋,到处盖着红布,浑然就是一座喜堂。
一时间,竟连过路的住客们也变得容光焕发起来,每个人都打算讨杯水酒,沾沾喜气。
扣扣望着一桌子琳琅满目的东西直发楞,她完全不晓得这些东西是打哪儿来的,它们就这样凭空出现了。
转头去看司马冷风的时候,他居然已喜滋滋的换了一身新郎倌的衣裳,红彤彤的喜服十分合身,衬得他白皙的皮肤也晕开一抹绯红,对着铜镜一旋身,洒脱而飘逸。
很少有人能够穿出红色的灵气,偏偏司马冷风可以。
与唐嫣然不同的是,唐嫣然穿红衣,媚态横流,简直比女子还要颠倒众生。司马冷风则是清俊,一种凌驾于艳丽之上的出尘。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都是美到了极至。
“扣扣,想什么这样入神?”司马冷风在小姑娘面前挥挥手,黑眸似点漆,温柔如春水。『★,..
“呃……司马大哥,这些东西都从哪儿来的?”
如果宋扬肯出手,就算此刻堆在面前的是一座金山她都不会怀疑,但问题是……他跟唐嫣然就像两个木头人似的,僵硬的躺在椅子上装挺尸,一动不动!
“是掌柜和小二准备的。”
“掌柜?小二?”好奇怪啊……
“是呀。”司马冷风扬眉淡笑:”生意人嘛,只要给钱,什么都会去做。”
“哦……”她险些忘记自家小徒弟原本是干哪个行当的了。
杀手,只要混的不是太差,多少总会有点积蓄。
何况是司马冷风这样的顶尖杀手。
“扣扣,怎么不试试衣裳?”
司马冷风这句话才刚说完,身为挺尸之一的唐嫣然突然有了动静,只见他慢慢从椅子上爬起,动作之缓,犹如几百年没吃饭的饿死鬼,软绵绵的朝小姑娘身上一倒,语调幽怨:”讨厌,明明是假成亲,干嘛弄得跟真的一样。”
“为了不被那老太婆发现嘛!”
“可是师叔很不开心……”美人把脸埋在她瘦小的肩窝里,声音更加沉闷了。
“还有……到处都是红色的,刺眼!”挺尸之二的宋扬眼珠子一转,也开口了。
“宋兄以为,成亲应该是什么颜色?”
“白色!”宋大公子冷冷道。
“黑色!”唐嫣然死死黏在小姑娘身上,不肯下来。
是夜,小桥客栈迎来了它自开业以来最热闹的一晚。
大堂内足足摆了三十多桌,竟然桌桌坐满。
掌柜说成亲要人多,人多才喜庆,所以把周围的街坊全请了个遍,加上客栈内原本的住客,倒也闹哄哄的凑了一屋子人。
楚老太婆大喇喇的坐在首席,小楚姑娘与褐衣男子分别坐陪左右两侧,一个满脸惋惜之色,一个面无表情。
宋大公子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衣衫,仿佛比原本穿在司马冷风身上的那件还要白。
司马冷风的白衣,白中带着暖意,如阳春之雪,白的明媚。宋扬的白衣则透着寒气,似千年寒冰,白的素杀。
喜乐震天,一对新人缓缓步入,新郎倌神清气爽,新娘子由喜婆搀扶着,因为红盖头遮去了眼前大片景象,她在入门之时,险些被门槛绊倒。
拜了天地,喜婆从旁边递来一盏茶,司马冷风恭恭敬敬将他举到唐嫣然面前。
“师叔祖,喝茶。”
唐嫣然与宋扬相反,居然破天荒的着了一袭黑衣。
平日里,他是最讨厌这种死气沉沉的颜色了。
喜婆第一眼瞧见他的时候,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连带唇边那颗痔以及痔上的短毛都微微颤动。她这辈子不知给人当了多少回喜婆,还从未见过有哪家长辈会穿成这副德行。
这不明摆着咒人嘛。
唐嫣然很不情愿的去接茶杯,司马冷风松手的时候,他也突然缩回手。
杯子在地上碎的四分五裂,茶水淌了一地,大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唐嫣然却好像很高兴,一下子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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