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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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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侯府第一件事,就是吩咐紫菀替我准备出行,本侯爷要去二郎真君庙上一炷香。

    眨眼间雨过天晴,本侯爷心情大好!

    灵珠知道了我的来历一改往日的唯唯诺诺,偶尔还会回答我两声,紫菀向来随意惯了,如今倒更加的无话不说,本侯爷一夜之间多了两个闺中密友。

    嗯!不错!委实不错!

    紫菀做事确实利落,小半个时辰,就已经替我更衣梳洗完毕不说,还打点好了一切上香的东西。

    爬上马车慢悠悠的往城外二郎神庙去,我一边啃点心一边听紫菀给我八卦,也就是说说原来的谢红衣和叶朝之之间的事情。

    不得不说,谢红衣这女人,情商不是一般的低!

    叶朝之博览群书文才风流,骑射礼乐无一不精,再加上面容俊秀,年纪轻轻便为朝廷重臣,如此人物,让向来眼高于顶不把人当人看的谢红衣看上,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但这女人也有点呆,喜欢叶朝之就喜欢了呗,非得想些花样出来,她那点心思倒也好猜,无非就是想引起叶朝之的注意。可对方轻轻松松就把那些故意为难的招数化解了。如此一来,谢红衣就更加起劲的故意刁难叶朝之。叶朝之教养虽好,但不是没脾气,如是再三他也有点恼,所以两人才你针对我我针对你,搞得像孩子闹别扭似的。

    我听得大摇脑袋,连声感慨“朽木不可雕”,和紫菀正八卦的高兴,灵珠忽然掀帘子进来说,二郎真君庙到了。

    下车只见一片金壁辉煌,阳光照射下晃花了我的眼。

    不得不说,谢红衣果然有钱,连二郎神的像都是镀金的……只是,这又不是佛庙,镀什么金啊…………

    不过华丽归华丽,这二郎真君庙也不见得多么香火鼎盛,正殿中就一个庙祝在扫地而已。

    紫菀送上三支香,我接过抬头,顿时明白谢红衣为什么会不惜重金供奉这原本门可罗雀的二郎真君庙。

    那二郎神的像,看上去有点点像叶朝之……脸……只有脸而已……

    我忍不住翻白眼。

    原来这就是谢红衣敬畏鬼神的真相……二郎真君知道了会哭的!

    举着香意思意思的点点头,我异常严肃认真的对着二郎神的像,朗声开口,“贪神污仙!”

    居然吃人嘴软拿人手软坑本姑娘!你个三眼异形死神仙!

    呼,骂了,也就爽了,把香递给紫菀以后我拍拍手,铿锵有力的道,“逛街去!”

    我想通了!

    本姑娘借尸还魂回来是享受第二次生命的!不是整天躲在侯爷府里装孙子!反正现在皇帝老子都知道真相了,我还顾忌什么呢?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吓?

    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这两句诗,脑子里顿时就出现轩辕流光的脸来。

    怎么会是这个色狼祖宗?

    我甩甩头,努力想要挥开那人搅缠在我脑中的丝丝映像来,转头看见庙门外小鹦鹉探头探脑的,于是招手。

    “有事?”我一边往外走一边问。

    “那个……主子……”小鹦鹉明显支支吾吾。

    我回头和蔼的微笑,鼓励他继续说下去,这小子脸一红,当下就钻了出来靠我身边。

    本侯爷收买小鹦鹉的过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家人本来就靠着这小正太的几两月钱紧巴巴的过日子,忽然间小侯爷主子大发慈悲,钱粮轮着送,大鱼大肉喂得老鹦鹉满脸油光心花怒放,二话不说拉着小鹦鹉在我面前一磕头,痛哭流涕的表达了一番对侯爷恩德的敬仰,毫不犹豫的就把这小鸟卖给我了。

    嗯,又是一个吃人嘴软的典型案例!

    我看小鹦鹉年纪还小,又见他对算帐之类的颇有天分,民主的征求了意见之后,把这小鸟转手交给了侯府的帐房先生学习如何管帐记帐算帐,空闲的时候就跟着我四处溜达。

    “有人说,把这个给主子。”小鹦鹉双手递上一封信来,我伸手接过,顺便习惯性的摸摸他脑袋,这小鸟顿时红了脸。

    “小主人,来历不明的信,还是紫菀代拆吧。”紫菀一旁道。

    “怕什么?”我已经撕开了封口,道,“今儿个出来是微服私访,难道还有人认得出来本侯爷?”

    抽出信纸扫了一眼我就毫不犹豫的把信揉成了一团扔到了水沟里。

    那个……那个杀千刀的色狼轩辕流光!

    他是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出门的?

    回头正对上紫菀灵珠还有小鹦鹉好奇又担心的眼神,我收敛了一下表情,道,“改道,不逛街了,去清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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