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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鬼魂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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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哗哗地下得更大。

    陆漫漫趴在百里千寻的胸口上,像一只安静的小猫。她忽然在想,如果他知道了开茶馆的事,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她竟然不想告诉他。

    这感觉非常奇怪,明明是光明正大的事,偏偏话到嘴边,无法开口。她知道说出来的后果,要么,是她走人,要么是茶馆泡汤。

    事实上,她不想走人。正因为不想走人,所以更要开茶馆。

    她得挣钱,不用太多,只需要有足够的钱来让她和他对等。足够是多少?其实只是她和他吵了架后,她踏出这个院门,不至于沦落为叫花子,无处可去。

    她的要求何其低?

    她前世的要求也不高啊,男友家里很有钱,那时,他让她不要工作了,承诺养着她。她拒绝了,仍旧兢兢业业上着班,偶尔加班,有时还兼个职。

    听起来有些矫情,她以前的好朋友就说过她矫情得要死,干嘛搞得那么清高,最后吃亏的总是自己。

    的确很吃亏,弄到最后,爸妈把房子都抵押了给她治病。有一天,她哭得很伤心,跟妈妈说:“早知道这样,那条价值几百万的项链我就不该还给他了。”

    妈妈笑得很温存:“傻话,就你这性格,要是不还给他,估计觉都睡不着。”

    妈妈是了解她的,的确会觉都睡不着。

    可是,她现在为什么活得还是这么矫情?战战兢兢,前怕狼,后怕虎。穿越而来,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两次了。

    她有时觉得全身都是力量,到处都一片光明。

    她有时又觉得,像个鬼魂,在异世界飘荡,到处都很黑暗。

    她真的是个鬼魂,一个鬼魂干嘛还要活得这么束缚?她其实是人不人,鬼不鬼,所以活得更为艰难。

    爱情的爱,也许并不是分不清,而是不敢分清。

    怕分清后,更加伤痛。

    她忽然很认真地问:“千里千寻,如果我只是一个鬼魂,你会喜欢我么?”

    百里千寻松松地抱着她柔软的身体:“疯丫头,看来我留下果然是有点用的,打雷闪电不怕了,还有胆在黑夜里讲鬼故事了。”

    她没开玩笑,固执地问:“你会喜欢一个鬼魂么?如果我不是连曼曼。”她问得很拙劣,差那么一点,就把这事儿捅破了。

    确实不怪百里千寻迟钝,这样的时代,没有发达的网络可供人yy,穿越重生这类东西,他也许听都没听说过,唯一知道的,就是鬼魂附体。

    话说回来,她的本质就是鬼魂附体。

    只是百里千寻怎么可能会相信?

    就听百里千寻悠悠叹一声:“你要真不是连曼曼倒好了。”

    他早早表明放弃庄主的位置,究其原因,无非是考虑过有一天,她的身份暴露了,他得带着她远走他乡。

    他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但她能承受得住流言蜚语吗?

    如果,她不是连曼曼,该有多好。

    陆漫漫很认真:“我真不是连曼曼……”说到尾处却弱了,这不是连曼曼的身体又是谁的?

    人不人,鬼不鬼。她心里隐隐的痛。前世的她,已经化为一阵青烟,转过身,她笑颜如花。

    如花的是连曼曼。

    而她,终究藏得畏首畏尾。

    就像易容,千变万化,其实连曼曼的脸,也只是她万千易容中的一张脸而已。

    她永远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个,她永远无法以陆漫漫的……她一惊,真正的一惊。

    为什么易容,不能做回她陆漫漫原来的样子?是了,如果有一天,她以陆漫漫的样子出现,百里千寻还能爱上她,也许,那就是爱情的爱了。

    可是,她没把握,真的一点把握都没有。

    她想,她一定得好好挣钱,自己买房子自己当主人,然后以对等的姿态,来和百里千寻交往。

    她清了清嗓子,坐起身来,笑盈盈地拉百里千寻也坐起来:“要是有一天,我还是我,但不是这个样子了,你要不要喜欢我?”

    百里千寻就知道她不肯好好睡觉了,非闹死他不可,只是,他留下陪她,不是早就作了这样的准备么?

    他捏捏她的脸:“你还是你,为什么会不是这个样子?”

    “就比如我易容了,易成一个你不认识的女人,可是,你一跟我说话,发现我又还是我,你会不会喜欢我?”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在暗夜里闪烁,像一只狐狸精。

    百里千寻被她绕晕了:“你整天都在想些什么?你就算易了容,恢复本来面目,你还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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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yb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