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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我会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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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漫漫终究是个有着良好教养的好姑娘,心里腹诽着“我才是你大爷,我全家都是你大爷”,表面上却手搓着衣角,低头盯着绣花鞋上的珍珠。

    这绣花鞋是百里千寻回来后,专门找人给她定做的,还镶上了珍珠,像是为了配她的耳环。

    呃,说起来,这大爷,还真是个好大爷啊。

    “你要真想开茶馆,咱们自己也能开,干嘛非得和龙思搅在一起?”百里千寻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票:“这是十万两,要是不够,明儿我叫七叔到账房去拿。”

    瞧瞧,典型的金主样儿!

    怒!

    陆漫漫从他手里抢过银票,然后“砰”地拍在桌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开茶馆吗?就是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好了,今天不谈了,金主,请回吧,我要睡觉了。”

    她下了逐客令,尽管他才是主人。

    她的声音并不大,却清冷,一种从头到脚凉透心的清冷。夏季的夜,其实本带了些闷热,这一场雨,浇透了,到像是入了秋。

    百里千寻愣在当场,想要去握她的手,却被甩开。他想了想,站起身走到门口,没有回头:“漫漫,我希望……”他说不下去了,开门出去,顺手又关门。

    这女人被她宠坏了吧?

    大雨的声音冲进耳鼓,只一下,风雨又被关在门外了,关在门外的,还有百里千寻。

    这是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冷战。陆漫漫看着桌上一叠厚厚的银票,自嘲的笑容浮在脸上。

    四周,无比奢华的陈设。全都是百里千寻的东西,全都是。没有一样真正属于她。

    之如简爱和罗切斯特。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女爱上一个有钱的富翁。

    而她,甚至不是孤女,是个游魂。一个游魂也该是有尊严的,更何况,她还应该将身体前主的尊严也一并拥有。

    她不是矫情,只是一心想要以独立的个体来爱和被爱,而不是依附。

    要以现代的灵魂要求他只爱她一个,那就不能像古代女人一样依附着他生活。这是她的底线,听起来有些矫情的底线。

    百里千寻难以理解她,这便是死结。

    陆漫漫将银票放进了那个箱子里,然后上床,平躺着,心中很平静,无悲无喜,只是淡淡的失落。

    其实百里千寻说得也不是全错,龙思的确是个危险的人物,一旦搅上,他的政敌很可能将她列为龙思的人而杀之。

    她不是不懂,但眼前一个这么好的机会,平白就lang费了?这很有可能成为她在异世界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有了第一桶金,她便能赚很多很多钱,多到可以和百里千寻平等对话。而不是像现在这般,他拿出一叠钱说,要是不够,还有。

    他不是恶意。决不是。

    但这话让她难受,难受得五脏六腑都绞痛了起来。她虽然嘴上叫着金主,但绝不想他真的是她的金主。

    这一夜,惊雷不断,彻夜闪电。

    百里千寻几次想过去看看陆漫漫,都忍了下来。他不能在这件事上妥协,否则将来后患无穷。

    已经有一个皇帝夹在里面,够让人头疼了,现在又搅了个皇帝进来。尽管,不是男女间的情事,但百里千寻相信,假以时日,只要给时间让龙思和陆漫漫相处个几日,他必会爱上她。

    就算只是一张平凡得要命的脸,龙思也一定会爱上她。

    她已不是当年的梨花皇后,那个不说话不笑的女子,在皇宫三年,都没能让玄夜爱上。但他竟然觉得,在那个黄昏,在他带着她私奔的黄昏,玄夜像是爱上了梨花皇后。

    这个想法让他惊惶。

    百里千寻内心挣扎得很痛苦。他已经不能想象没有这女人的生活,在她说,他是她的家,那时,他就沦陷。

    两个人都睡得不好,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闷声不语。

    百里吉星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拿起筷子摇头晃脑边敲边唱:“小小的人儿,风生水起啊,天天就爱穷开心……”

    百里千寻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很好看:“小鬼,从哪儿学的这些乱七八糟?”说完,拿眼偷瞧陆漫漫。

    陆漫漫忍着没笑,埋头小口喝粥。

    百里吉星从凳子上跳下地:“我是酱油党,吃完走人,大帅哥,哄美女高兴是你的职责,小帅哥还没泡开,泡开就没你什么事儿了。”说完,扬长而去。

    陆漫漫被稀饭呛到了,使劲咳使劲咳。她发誓,那歌儿是她教的,“酱油党”也是她教的,但她绝对没教过孩子说这种话。

    百里千寻拍着她的后背,又用手绢替她擦拭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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