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豆男准时出现。
我们共同早餐完毕,我无所事事,他开始埋头工作,就像一对夫妻一样,只不过新房变病房,红色变白色,还有我是瘸腿的新娘。
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偷偷看他,发现他因过敏而发的痘子都消了,脸庞愈发清俊起来,说不上很帅,但是眉目分明,舒服耐看。一个有钱人长成这样可不容易,尤其那种白手起家的,有的时候,人的地位改变,眼神也会变,连带着整张脸就会不同起来。
“你在偷瞄我哦。”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说。
大概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林泽秀总是匆匆来去,而有时,豆男却会陪我很长时间,不过他不多和我说话,就坐一边看文件,打电脑。他能很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也能在护士出出进进时视而不见,精神绝对集中,不像我,坐立难安,还特别容易走神。
“其实你长得还很好看的。”我咬着笔头说。
这两天打腻了电子游戏后,我开始学人家画漫画,林泽秀弄了全套的画笔画纸给我,但我的水平却还停留在画那种“我语文得了分,算术得了分,我一撅嘴,变成一个小鸭子”的程度,画风有点类似于周星驰版《唐伯虎点秋香》中,祝枝山画的小鸡食米图。我刚才就在画豆男,一大一小两颗豆子摞在一起。上面四条细线代表四肢,两个圈圈代表眼镜,虽然形非常不似,但我追求地是神似。不可以吗?
他听到我的话,终于抬起头来,眼神中即有开心。也很警觉,“你要说什么?小新。”
他应该叫我小新姐姐的,但自从他遇到林泽秀,就自动给我降了身份,“姐姐”二字再没从他嘴里吐出来过。
“不是我要说。是你要说。”我干脆把纸笔都推远,倚在被子上,打算跟他挑明了讲,“你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吧?或者你忘记和我说什么了?再或者,你和我说话是不经大脑,不负责任的?”
“这么多罪名加给我?”他一推眼镜。似乎有点羞涩和无奈,“我和你说过的话都不会忘记地,你对我说过的话我也都记得,只是你这么多天也没问,我以为,你并不想知道,又何必多嘴?”
这个人真会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泽秀一直乌眼鸡似的,吵得这里鸡飞狗跳。我哪有机会?”我懊恼,“难道你想我当着林泽秀的面问你?”
“我不介意哦。让他听到也好,这样他就知道我的绝心,再不会来做无意义地竞争。”他干脆把电脑关掉,一派随便你问,我知无不言的模样。我不说话。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说,等我问。就那么大小瞪小眼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我的年纪虽然比他大,但论起人情世故、为人处世、举止应对,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怪不得他小小年纪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么多超级富翁愿意把自己的钱交给他打理。
这沉默,他能坦然面对,我却尴尬万分,我年纪已经二十九了,却不习惯和男人对视那么长时间,所以我有点慌乱,尽管心里一个劲提醒自己要沉住气,但身体却早就坐立不安起来,脑子里也一片混乱,抓了两遍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虽然这确实是我想问的,可是这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说我不喜欢你,只是对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吗?
“你——”这单音节是我沉默良久后,发出地唯一声音。
“我心里惦记你已经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开口,说出的话却吓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减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减十二是十三岁,难道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儿就爱上了十七岁的我?我记得当年我还有点婴儿肥呢,圆滚滚的,就这样也有人喜欢吗?
这情况确实很让人美得冒泡,没想到我还有个暗恋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马呀。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这竹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么瘦,原来是竹制的。
“我们在哪里见过?”我不禁问,“邻居?念过同一个学校?不对哦,你小我四岁,初中、高中都是三年,大学我们念地不是同一所,我上的幼儿园是那种接受三岁到五岁儿童地,难道是小学?对了,你跳过级,可是——你跟我不在同一个省市呀。”
他眼神定定的看着我,本来很纯情的样子却变得有点莫测高深,“你十七岁那年的夏天,有没有去过X市旅行?”他突然问。
我记得我是去过X市的,但几岁时去地却有点印象模糊了,仔细回忆了半天,好像是我十七岁那年地暑假,我娘被单位派到X市出差,为了庆祝我所有的考试第一次全部及格,我娘就自费带我去了。当时她很忙,我只好自己带着地图四处玩。
那是个南方小镇,白墙黑瓦、小桥流水,雅致得很,我还拍了不少照片。总之那是个愉快地夏天,虽然我只在那儿待了不到七十二个小时,但那番诗情画意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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