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看向了赵旭。
一个面目俊朗的男人。
穿着一套休闲西装,手里提着笔记本电脑。
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林庸看看周围没有人注意,隐身起来,跟随在了赵旭的后面。
听过两人的对话,林庸知道,那个女子叫做余明明。
和赵旭是一个公司的。
赵旭学的是建筑学,毕业于一所二流院校,在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做设计师。
那个余明明是市场部的人员。
在建筑设计公司,最重要的自然就是设计部门。
设计师的待遇最好,薪酬也是最高的。
加上这个赵旭面目俊朗,身材高大,颇有风度,自然对余明明非常有吸引力了。
林庸还从系统那里了解到。
比如赵旭主动进入他的梦境,他才能和赵旭决一死战。
所以,首先要认识赵旭,要让赵旭想要杀死他,想要进入他的梦境。
而赵旭需要进入一个人的梦境,也不是随随便便能进入的。
需要受害者的一缕头发。
其实部分肢体也是可以的。
但是,估计很难搞到。
林庸跟随赵旭来到了他的住处。
是一处僻静小区的公寓。
一室一厅,精装修的房子。
小区环境不错,绿树成荫,还有健身器械。
房子也不错,虽然一室一厅,但是结构很好,装修得也很不错。
林庸估计,这套房子,在这个城市,一个月的房租至少要三千五百元。
林庸看着两人说着话,说着话,语气,态度,动作就暧昧起来。
林庸看不下去了。
随手拿了赵旭的手机,走出了住宅楼。
到了外面,林庸给一个王先生打了电话。
这个王先生是做假证的。
林庸在电话里要这个王先生,给他做了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都要了一所西北偏远地方学校的。建筑学专业。
而不是林庸在地球世界上毕业的那所闻名遐迩的大学的毕业证。
因为,那个大学名气太大了,毕业后,来深圳的人很多,林庸不想被人揭穿,不想惹麻烦。
林庸记得,比自己高一届,高两届,还有同届的同学,师兄,师姐,来这个南方沿海城市的人就很多。
和王先生约好了,明天下午三点,在振兴路一家快餐店碰面。
告诉王先生,不要再联系这个号码。
林庸拿出手机的电话卡,稍稍使力,捏碎了,就把手机丢在了路边。
用这个赵旭的东西,毁坏这个赵旭的东西,林庸没有一点愧疚感。
既然系统让他夺取这个人的金手指,这个赵旭就不是什么好人。
看看天色,已经很晚了。
但是,没有身份证,什么都没有办法做,根本没有办法租房子,没有办法住酒店,更没有办法找工作了。
就是想去网咖,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也不可能。
林庸飞上了赵旭租住的房屋的天台。
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
这个城市真的很美丽,到处华灯,到处是衣着翩翩的人。
而且,年龄都不大。
城市建设也很好,到处是绿地,林荫道,公园。
林庸在地球世界的时候,是来过这个城市的。
大四的时候,曾经在这个城市实习了几个月。
那个时候,对这个城市还是很向往的。
来了以后发现,很不适应。
不适应这里的气候,不适应这里的人际关系,不适应这里的工作关系。
后来,大学毕业,林庸还是回去了东安。
在天台上,探出了神魂,赵旭两人的动静就进入了林庸的视野。
余明明,“我们市场部正在努力接一个项目。你猜猜是什么项目?很特别。”
赵旭面上带着笑容,抚摸着余明明的头发,“豪宅?”
余明明摇了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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