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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山鹰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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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林中被清出了一片空地,厚厚的茅草搭建起的草屋像是一个个蘑菇。

    中央的几栋大房子用泥巴堆砌了院墙,顶棚茅草厚重,带着弧度,雨水淅淅沥沥的从四周垂下的茅草上流了下来,缝隙间闪烁着火光。

    曹吾一行人被带了进去,却见到有几十个个部落人都在里面烤火。

    中央坐着的是一个有些苍老的男人,他是部落的酋长。

    他穿着个灰白色的兜裆布,chì luǒ着上身,头上戴着用蓝色金刚鹦鹉羽毛和兽牙编织成的头饰。

    看到费舍,酋长笑着起身,张开双手,和费舍拥抱了一下,篝火旁的人则让开了些位置,让曹吾几人坐了下来。

    看起来费舍和这个部落的关系很好,从酋长到孩子都认识他。

    其实,为了预防这样的事发生,费舍早就有所准备。

    他选的这个落脚点处于附近几十公里以内仅有的几个部落的下游,这些部落他也长期维持着友善的关系。

    他会经常帮这些人带一些东西来,偶尔还会免费带他们去镇子上采购东西,开开眼界。

    这个部落和他的关系最好,为了以防万一,他还给这个部落的留了一部对讲机,就别在酋长的腰间。

    几个躲在妈妈怀中的孩子好奇的看着曹吾一行,方绿筱瞧见,便微笑着从背包中拿出巧克力分给他们吃。

    “谢谢。”孩子们会说简单的英语,接过巧克力,便剥开包装纸,含在了口中。

    费舍坐在首领跟前,有些义愤填膺的叽里呱啦说着些什么,应该是在谴责偷东西的小偷们。

    小赵和小马抱着qiāng,没人敢靠近他们,他们在进村的时候检查了一下,没什么危险。

    一个小孩拿着根木棍在篝火旁扒拉了下,捡起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吹了下,跑来送给了方绿筱。

    方绿筱疑惑接过,却发现原来是一颗土豆。

    轻轻一掰,黑漆漆的皮裂开,露出了白沙沙的土豆肉来,方绿筱用牙尖啃了一小口,眼前一亮,赶忙递到了曹吾嘴边。

    曹吾低头咬了一口,轻轻一抿,面软的土豆肉便在舌尖上化开了。

    “好吃。”方绿筱眼睛弯起两轮月亮:“像我小时候吃奶奶种的那种土豆。”

    酋长看了看他们,笑呵呵的问了句,费舍帮首领翻译:“他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费舍知道曹吾的身份,就帮他回答了。

    酋长听到了什么,忽然站起身来,走到墙角,从那取来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递给了曹吾。

    曹吾顺手接过,却见这是一个用长短不一的细竹捆在一起的物件,顶端掏空对齐,表面已经被摩挲得很光滑了。

    费舍解释道:“他知道你是个歌手,这是他们部落的乐器。”

    曹吾认识,这是个排箫,是美洲很多地区都有的乐器。

    公司买过一个,是从亚马逊上买的,编曲用的。

    不便宜,但质量显然没有这个好,这个入手都不一样,偏沉,坚硬,甚至有点金属的触感。

    酋长比划着,让他吹吹看。

    曹吾放在唇边,尝试了几次,便吹响了一个音。

    呜咽的音色如同夜色般低沉,曹吾一挑眉,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新鲜的乐器,动听的音色对音乐人的吸引力是很大的,曹吾的兴趣瞬间被勾了起来,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很快,他就找到了感觉。

    持着排箫,嘴唇横移,曹吾略显生涩的吹出了一段旋律。

    听到这段旋律,部落众人不由得骚动了起来,几个小伙子跑去墙边拿了几个大竹筒来。

    里面像是装了砂石,摇晃起来沙沙作响,小伙子摇动竹筒,奏起了简单的节奏。

    有了节奏,曹吾的吹奏便稳了许多,也开始越来越熟练。

    他吹的这首曲子是南美这边的一首很有名的曲子,名叫《山鹰之歌》,是秘鲁地区流传最广的一首名曲,但还是起源自当地印第安土著。

    有一种说法,说美洲的印第安人和华人本同出一源,是在万年前从亚洲大陆由白令海峡东渡而去,来到美洲的。

    有人研究过古书《山海经》,居然能够在美洲按图索骥找到很多书上不存在于华国境内的山脉和动物。

    所以印第安的天文历法,文化尤其是音乐都和华国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格外的触动人心。

    这种说法未被证实过,但曹吾知道,任何好的音乐,都能带给人灵魂上的触动。

    “he~……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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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88du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