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棚无窗,白日昏黄。
临时清理的中厅空处摆着一张奇怪的矮榻,它斜靠在墙边,上头绑缚绳索。
伤者如今就被固定在榻上,双目紧闭,面色惨白。
他浑身大汗淋漓,汗水浸透沾染血浆的裋褐,结成浑浊的珠子,顺着衣角裳摆滴落地上,晕染开,飘散出浓重的血腥和臭味。
李恪觉得自己有些见不得这种惨状,便转过视线,扭头去看自己意外捡来的那个急救神医。
神医满身污血,靠在门边,正忙着把一些奇怪的草药丢进臼里,以舂捣泥,还时不时伸出手指,抠起一坨塞进嘴里,咂巴着似乎在品尝美味。
李恪心里没来由地想,似乎每个神农都是在试药的时候被药死的,各种原因或许和悲天悯人无关,只是因为,他们喜好这种口味……
他正想着,神农似乎调好了药剂,在末尾处取一坛酒倒入臼中,伸了手,从中揉巴出一张药饼。
“烙铁可备?”
子冲站在炉边瓮声瓮气回答:“并无如此大的烙铁,我取了铜板特制一杆,连结不算牢靠,若是烙上去,或会留在皮肉上。”
“无妨,叫总监安排一人持锤,若是黏连了,凿下来便好。”
李恪听得目瞪口呆。
子冲似乎很是兴奋,借着李恪的名头差使灵姬持锤,又让憨夫和由养摁住伤者,使其务必不能动弹。
灵姬的小脸吓得惨白,举着锤无助地看着李恪,那模样好似随时都会哭出来。
李恪无可奈何,出声说道:“灵姬,子冲是叫你持锤,出去找个武艺高强些的进来,若是黏连,当即凿落。”
“唯!”灵姬兔子似的慌忙逃去。
人员终至齐备,而且摁压的人还从两个变作了四个。
子冲狞笑着从炉中抄起一方足有a4纸那么大的烧红烙铜,一路滴着铜水,慢腾腾走向伤者。
房间骤然炙热起来。
子冲越走越近,抬手扯开止血的绑带丢进炉火,转头就把烙铜摁在了伤者腿根……呲!
“啊!”伤者猛地弹了起来,眼眶活活撕裂,溅起的血珠扬在由养脸上,由养不由就闭上了眼。
可他也只挣扎了这么一下,八只大手死死摁着他的手臂两肩,隆起的肌肉如若铁石,根本不让他动弹分毫。
满屋肉香……
烙铜的亮度逐渐减弱,子冲发力抽回握杆,咔啦,细长的握杆自根而断,果然如他所言,烙在皮肉上面。
子冲啐了一口,对着持锤的使个眼色,持锤者面无表情,手起锤落,哐当!
神医这才施施然从后头走上来,一手药饼一手酒坛。
在声嘶力竭的惨叫声中,他先把满坛的浊酒浇在伤者熟透的伤处,紧接着丢掉酒坛,从怀里取出一柄剖鱼的小刀,雕花似切掉焦黑以及沾了铜水的皮肉,最后吧唧贴上药饼,取了细麻裹定伤口。
待到一切完成,伤者早已疼昏了过去。
李恪哀怜一叹,问:“如此,他当无性命之危了吧?”
“其后七日,若无脓水,高烧,此人当无性命之忧。”神医如此回答。
得了医嘱,李恪让由养安排人全程照料伤者起居,自己与神医迈步而出,齐向水畔。
“你之姓名?”
“蛤蜊。”
这名字让李恪怔了一怔,因为今早宣讲的关系,他恰好知道,那日被自己替换的人就是蛤蜊。
这样的名字直白粗糙却世所罕见,民夫之中,基本不可能有二人同名。
“你是医者?”
蛤蜊抿着嘴摇了摇头:“我自幼好染伤、疾,寨中又无医者巫师,为活命计,只有久病成医。”
李恪好奇问:“你不是林胡里人么?为何说自己生活在寨中?”
“此事说来话长……”
蛤蜊的身世有些奇特,他是楚人,又不是楚人。因为他自幼生活在云梦泽的小岛上,以渔猎为生,从不知人间岁月。后来某次打渔,他救起一个漂在水里的人,救了他的命,这才被带到雁门,入赘做了人家的女婿。
说白了,蛤蜊是赘婿。
好好一身医术,做了赘婿,浪费了呀……
李恪心想着大秦赘婿的种种不平等待遇,鬼使神差说道:“蛤蜊,你的彩布方才被子冲君烧了,依了水畔的规矩,明日会被清退返乡。”
蛤蜊一愣,伸手摸了摸臂膀,面色大变。
“这……家中一妻二子,无粮可食,我若是这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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