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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楚大哥,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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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楚大哥,你还好吗?

关键是这首诗,不,这是一首罕见的词,简直太应景了!

李丽质只是翻看了八角祈天灯的三面,就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那位锦衣士子是个好奇心特重的人,就着露台上的牛油蜡烛亮光,他仅仅看到那飘逸至极的文笔,就忍不住大声的吟咏起来!

“鹊桥仙/七夕: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锦衣士子的声音很是高亢,露台上的几百人瞬间就被吸引了!

“天呐,这不是七言诗也不是五言绝句,难道是一种新的乐府体裁么?”

“不不,兄台,我们扬州有人叫这种体裁为长短句,别有一番滋味意境的!”

这时候,露台中央的白发老头眼睛都绿了,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似的。

“这是词!鹊桥仙是新的词牌名!七夕二字就是词名。好精妙的词句,如此高深的意境,乃老夫平生仅见!这还是上半阙写景的,快快快,把下半阙读来一听。诸位,当浮一大白呐!”

老头作为诗会首席评委,在长安城的名气很大的。他的话顿时引得无数人激动起来。

“快呀,念啊!”

“那位穿白衣的,下半阙在背面呢,赶紧的!”

李丽质从愣神只清醒过来,避开锦衣士子伸过来的手。

念就念,本公主捡到的祈天灯墨宝,凭什么给你?本公主不识字么?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李丽质的清脆声音停了,露台上所有人顿时鸦雀无声。只剩下几根儿臂粗细的牛油蜡烛在毕毕剥剥的燃烧着!

大家彻底被这首词震撼了!

如果说这清凉的夜风吹得大伙儿浑身舒坦,可这首罕见的七夕词,却像一杯烈酒,喝下去了,一身血液都沸腾了!

过了半晌,哪位白发评委才如梦初醒。他狠狠的一拍大腿,把手里的文稿像扔垃圾一般丢弃在桌子上。就算被桌上的酒渍浸湿了也不可惜。

白发老头激动得手舞足蹈,热泪盈眶!

“借景抒情,点睛之笔竟然在最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妙!妙,妙!小二,取最好的竹叶青!如此佳句,天成之!当佐美酒矣!”

第二位评委是一位黑髯文士,他也拿着筷子敲击着酒碗:“上酒上酒,吾独爱那上半阙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老夫只是感叹岁月易老,回忆懵懂年少时,剪烛西窗人不在呐!”

第三位评委是个高髻浅妆的半老徐娘,人称“长安诗娘子”,虽然出身百花苑那种青楼,可卖艺不卖身,一身才华在当年也是冠盖长安城的。只见她痴痴笑道,

“你们两个老家伙啊,不要忘了正事儿!这词美,意境更美,引人遐思,令人叹为观止!可这诗会,还评不评了?”

李丽质紧紧的攥着手里的祈天灯,心中冷笑,还评什么?

一帮乌鸡里突然落下一只金凤凰来,惊讶不?

只要眼睛不瞎,脑子里没有浆糊,谁都明白一点,只怕是以后啊,这什么七夕诗词,就不要班门弄斧了,有此一首就足以流传千古!”

在场的人,文青还是不少的,咱写不出来,难道还鉴赏不了么?

能跑来参加诗会的,有几个单纯只是凑凑热闹?

“此词,堪称千古绝唱!”有士子满饮一杯酒,大声赞叹道!

白发老头一拍桌子,站起来喝道:“是啊,七夕,当以这首鹊桥仙为魁首!其余的,不堪一提,谁有不同意见?酸叟还是你诗娘子?”

两位评委一起摇头,要是换上现场其他的诗,肯定要争执一番。

这首词嘛,能参与评定,都算是与与荣焉,还反对个鬼!

突然间,人群中走出三位年轻士子来,齐齐抱拳道:“骆老,我等无颜同鹊桥仙并列三甲,高山仰止,愿居后进,学习之!”

连三甲的原评定都推翻了?

有鹊桥仙一出,三位被称颂一时的文坛才俊干脆俯首称臣,退出比赛了!

一花独秀,百枝含羞!

有自知之明,懂进退的年轻人不错。

白发骆老站起来满意的点点头,大声宣布道:“经评定,我等一致认为,本届七夕诗会的魁首是……等等,这鹊桥仙谁写的?”

众人哈哈大笑,感情欣赏赞叹了半天,连作者是谁都没搞清楚?

三位评委,你们是不是老糊涂了?

诗娘子历经风尘二十几年,一眼就看出了李丽质是位身着男装的冒牌货,里面却是个雌儿。不过人家依着华丽,举手投足间贵气俨然,诗娘子也不好当场点破,连忙提醒。

“那位……公子,别发愣了。赶紧找找看,这首鹊桥仙有落款没?”

李丽质今天受到震撼太多了,半个时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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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