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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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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的尸体,自然是庄元所为。

    毁尸灭迹他不是专业的,也无甚经验,索性丢出去让官府去处理好了。

    日子缓缓流淌,不知不觉,几天就这么过去了。

    庄元倒也清闲,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隔三差五的也会去趟天香酒楼改善改善伙食。

    毕竟他现在不差钱。

    点一盘酱牛肉或烧鸡,几个清淡小菜,再来上一碗天香酒楼特有的桃花酒。

    一边听周遭的江湖散客吹嘘闲谈,一边品着酒菜,那感觉也是薄有滋味儿。

    要是还觉得无聊,吃过饭就去内城云廊坊的著名景点——月牙儿桥。

    这座著名的桥边有一座百花阁,里面有一群精通吹拉弹唱姑娘。

    这群姑娘各个生的千娇百媚,时常会在楼上弹奏曲子。

    也时常会有些闲汉蹲在桥头看姑娘听曲子,颇为自在舒爽。

    庄元也有样学样,蹭一蹭姑娘们唱的曲儿,看一看桥头一群卖艺玩杂耍的手艺人的绝活。

    兴致来了,伸兜里摸出一枚大子儿丢人碗里,也能换来一句“多谢爷赏!”。

    这小日子过的,悠哉悠哉的,给个皇帝也不换。

    当然,在周围的左邻右舍、街坊邻里的眼里,就不一样了。

    庄元这段时间的变化也被众人看在眼里。本来大家都知道他运气不错,前些日子每次出船打渔都是满载而归,着实攒了些银钱。

    但这才刚过了几天好日子,他就开始堕落起来,非但不继续安稳的攒钱过日子,反而还使劲儿的吃吃喝喝,整天闲逛。

    真的是才吃了几天的饱饭,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庄元的这种表现,看的街坊邻居们是心里直摇头。

    当然了,这些事情庄元不太清楚,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人活一辈子,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自己舒坦潇洒才是最重要的,要是凡事儿都按照别人的想法走,那还有什么意思?

    另外,这几天外城的氛围愈发古怪,盖因又死人了!

    依然是之前发生过的一件怪事儿。

    城郊江畔陆续有人失踪,等找到人后,人已经死亡且变成了干尸,脖子上还多了两个齿洞,这显然是妖邪所为。

    发生了这种事,结果就是大泽江畔成了禁区,很少有人敢去那里,就连那些整天在江上讨饭吃的渔民们,现在也只敢白天打渔,晚上是说什么也不会去的。

    不过庄元心里却是有些嘀咕。

    他有理由怀疑,做这事儿的罪魁祸首就是他前几天遇到的那只尸魔!

    因为尸魔本质上也是一种僵尸,极其嗜血,通常都会将活人吸成人干。

    这很符合那些受害人的尸体上的特点。

    也让庄元庆幸自己运气不错,上次侥幸逃过一劫。

    期间,张志也来过一趟,一脸严肃的叮嘱说最近外面有点混乱,让他没事儿最好不要乱跑。

    顺便还给他带了几条咸鱼干,一小布袋糙米,约莫有个十来斤。

    搁在大灾之年,这可是救命的宝贝!

    显然,这位朴实厚道的老张叔是真把庄元当作了自己亲子侄。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庄元也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儿狼。

    别人真心对他,他当然要回报一二。

    庄元前世的时候爱好并不多,除了妹子,就是吃喝。

    现代社会网络发达,网上各种菜谱,美食节目多的让人眼花缭乱,庄元闲着无聊也认真钻研过一段时间,所以他的厨艺还是不错的。

    对此,他还特意买了一整套厨具,准备改天请老张叔一家三口来吃顿便饭,尝尝他的手艺。

    一是请老张叔一家吃一顿好的,还一还人情。

    二来也是他自己怀念前世的各种美食,想重温一下味道。

    这第三嘛,他一菜市场卖鱼的鱼贩子整天在外面吃吃喝喝的,也不太像样子,容易引起一些麻烦,还是低调一点为好。

    当天傍晚,庄元在猪肉摊上挑了一块上好的五花肉,又买好了一些配料,打算今天晚上先开个锅。

    等买完东西,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庄元便拎着猪肉往家赶。

    古代社会的夜生活并不算丰富。

    除非是一些特殊的节日,如花灯节、庙会等,否则晚上一般不会有人外出。

    在西凉城,外城还好一点,内城更是有宵禁,严禁闲杂人外出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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