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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空印案,是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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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

朱煐愣了愣眼,没有想到朱元璋会突然从方孝孺说起空印案。

但转眼一想,方孝孺和空印案却也不无关系。

方孝孺的老爹方克勤就死在空印案里。

空印案事发的时候,方孝孺的老爹方克勤正任济宁知府,朱元璋对空印案的惩处,恰好又是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因此,担任一府首脑的方克勤便顺理成章地死在了朱元璋的铡刀之下。

朱煐皱着眉宇,直直摇头,“不好说。”

对于朱煐的表情,朱元璋没有任何的意外,

不疾不徐地追问道:“怎么个不好说法?”

他知道,若是朱煐这般说法,必定接下来还有下文。

朱煐凝着眉宇,道:“这案子和胡惟庸案一样,其实都是那种无法简单以黑白对错相辩的案子。”

“说是冤案吧,也算得上是个冤案;可要说不是冤案吧,也算不是冤案,就看看这件案子的人,是站在什么立场角度上去理解。”

朱元璋饶有兴致的问道:“那冤案是站在什么立场?不是冤案又站在什么立场?”

“要是站在绝大部分官员立场上,这显然是个冤案。”

朱煐答道:“要说原因嘛,郑士利当年其实早就已经说过了。”

“第一,空印文书盖的是骑缝印,并不是每张纸张上都有完整的印章。”

“这样的纸张文书即便流散出去,也不会造成什么坏事。”

“而且,这种纸张一般人也不可能轻易拿到。”

“第二,这些钱粮账目,从县到府、从府到省、再从省到部,最终由户部定论,涉及的部门太多。”

“再者,我朝税收,又多用粮食缴税,粮食运送本来就难免损耗,这其间本来就很容易出现数额有差。”

“而且,省、府距离户部,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校改错误之后再重新用印,上交户部,这往来时日非有一年不可!”

“所以,出现空印文书这事,其实倒也情有可原。”

“第三,就是当今圣上对此案的惩处,并不是依照大明律来惩处官员的。”

“国家立法,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而后根据法律惩处违法者。”

“但是,我朝之前并没有针对空印立法。”

“而且,空印之事,是从前元就遗留下来的官场潜规则,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且从来没有人因此祸罪。”

“因此,当今圣上因为空印案给那些涉案的官员治罪,既不符合律法,也不能服众。”

“第四,朝廷培养一名合格的官员很难,能够官至一方牧守的就更不容易了,都是数十年培养所成。”

“这些官员并非草菅,可割而复生,以不足以治罪的罪名论罪,而失去足以任用的人才,是国家的可惜。”

听着朱煐逐条复述郑士利当年的上书,朱元璋眉宇直皱,“这么说,你认为郑士利说得对?这是个冤案?”

朱煐点了点头,“若站在郑士利和那些官员立场上来看,郑士利所言,确实句句在理,空印一案,确实情有可原。”

朱煐以前也找人办过事,因为材料七七八八的,跑了好几趟机关,来来回回费了好几天的功夫,才把事情给办下了。

可这还算好的。

后世的交通非常发达,市里往返也就那么点距离。

即便天南地北,乘坐飞机,也就几个小时。

可是明朝呢。

那些距离京城较近的行省还好,可那些偏远的行省,一旦与户部对接,核对数字出错,

如果不事先准备空印文书,这上计官吏一年到头就什么事都不用干了,就在行省和户部两头跑就完事了。

如果再多出几次错,可能到了明年还在算去年的帐。

所以,对于空印案这事,他确实能够理解。

再者,明朝也确实没有将空印之事纳入立法。

从法律层面来说,也确实无罪可寻,构不成犯罪,即便要论罪,也没有刑罚可判。

顶多就算官场的潜规则,再不济,也就是打打法律的擦边球而已。

再加上即便空印文书流失也不会对官府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而朝廷想要培养出一位能够牧守一方的官员也确实非常不容易来看,

朱元璋要是从宽处理,开恩赦免,不给这些犯事官员们定罪,确实也说得过去。

可问题是,朱元璋非但没有从轻处理,而且大动干戈了!

直接把空印案做成了与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并列的洪武大案、铁案!

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

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将一帮并没有触犯国法的官员,以并不存在的罪名定罪,并且处以极重的刑罚!

“从以法治国来看,当今圣上在空印案中的判决,确实是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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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