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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兰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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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西山,残阳如血,又是一个响晴白日的天。顺着官道郑伦和林乐诗走进了一个不大的县城,兰溪县。

郑伦现在有些奇怪这陕西的地名了,明明是一个干旱少雨,到处都是黄土岭的地方,可是这一个个县城和镇子在取名字的时候,却总是喜欢取一个带有水的意义的名字。比如那个潭溪镇,还有眼前的这座兰溪县。

这几日以来,郑伦和林乐诗两人,都是天近傍晚的时分便会停下赶路的脚步,在附近找上一个镇子或是小县城住下。其实对于在野外赶夜路,郑伦倒是觉得无所谓,反正在上辈子做小乞丐的时候,什么没遇上过,不要是是在晚上赶路了,就是三更半夜的到坟圈子里去撒尿的事都干过,而且是洒的痛快无比。可是我们这位小仙子虽然是武艺高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对上五六个大汉估计也不会皱皱眉头,但是就是不愿意在夜里赶路,总是害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从什么地方窜出野兽来。其实,就凭这位小仙子的一身武艺,要是哪知不开眼的野兽窜出来,郑伦赶用人头保证,倒霉的一定是那只野兽。

不过毕竟人家好歹现在是自己的主子不是?自己是人家的仆役啊!所以,郑伦在这一点上也不想和她争执,反正是每天天一近黑了就投宿。

今天也不例外,郑伦和林乐诗一进这座小县城,就从马上一起跳了下来。郑伦牵着马林乐诗在前面,就这样二人在这座小县城的路上找寻着今晚要投宿的客栈。

这座兰溪县可以说是一座比较小的县城了,甚至比起那座潭溪镇来都要小上一些,虽然在行政级别上县是要高于镇的。所以在县里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商家,郑伦和林乐诗在县城里的路上走了一会儿,就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客栈住了下来。

闲言少叙,郑伦将马匹交给了客栈的伙计,让他好好照料好马匹,明天自己二人还要赶路。然后便和林乐诗在客栈里要了两间干净的房间,郑伦将林乐诗的包裹和行囊放到了她的房间,二人便准备去吃晚饭。

这间客栈虽然看起来并不大,可是却兼营了饭馆的营生,也可能是这小县城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商家的关系。所以郑伦和林乐诗也就没有出去,便在这客栈里要了几个饭菜,二人随便吃饱了肚子。

此时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按照郑伦的意思,二人现在便各自回房休息,明天好继续赶路。可是这位小仙子却突然大发了雅兴,非要出去在城里逛一逛。

“你不是不喜欢在夜里出去吗?现在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还逛什么逛啊?”郑伦对于林乐诗突发的想法有些奇怪。

林乐诗长长的伸了个小懒腰,再次把那骄人的身段在郑伦眼前展现了一回,然后慵懒的说道:“怕什么,这里是县城,又不是野外,到处都是人,又不会有野兽出现伤人。”

好在现在郑伦对于林乐诗的娇态已经见得多了,免疫力上多少有所进步,所以对于刚刚林乐诗的样子并没有太主意,只是无奈的说道:“大小姐,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啊!”

“怎么,你不想陪我出去啊?”林乐诗见郑伦满脸不愿意的脸色,两只原本眯起来的眼睛顿时瞪了起来,恶狠狠的问道。

“不会,不会。”郑伦赶紧改变了口吻,站起来向门外边走边说道,“我怕什么,不就是逛街嘛。今晚上我还就要好好的逛逛这个县城,我要是不逛够了,谁也别想把我来回来。”

“德行~~!谁爱管你~~!”林乐诗虽然嘴里骂了郑伦一句,还是随后站起身来随着郑伦走出了客栈。

要说这郑伦虽然上一世只不过是个要饭的小乞丐,可是好歹也是在繁华气派的皇城长大的,在那种天下一等的大都市里,哪里是这座小县城能比的。而且郑伦重生还阳后,又投到了这位小王爷的身上,在瑞王府里每日和郑宝主仆二人,到处的吃喝玩乐,把个皇城里能玩的地方几乎玩了个遍。

所以,在街上逛了不大的功夫,郑伦就有些意兴索然了。可是旁边的小仙子似乎倒是逛出了兴致,神色轻松的拉着郑伦在街上到处溜达。有这么一位美女陪伴,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会发飙,但是郑伦还是觉得多陪她一会儿也无所谓,所以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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