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刚一进厨房,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肉香味,他也是个吃家,平常经常邀几好友,一起做饭喝酒,可是,如此诱人的香味是这半生不曾闻到的。
林修看着眼前之人,标志性的卷发,给人一种别样的亲切之感。
这是马未度给二人介绍:
“于老弟,这是林修,林老弟!”
“别看年纪不大,但厨艺绝对是这个。”边说边竖起了大拇指。
又对着林修说:
“这是于千,你叫他于哥就行,吃喝玩乐是样样精通。”
于千笑着说道:
“不用马老哥介绍,光凭这味道,林老弟的手艺就差不了!”
“今晚,承林老弟的情了,咱们好好喝一杯。”
林修笑了笑:
“于大哥的相声,我是百听不厌啊!”
“没想到今天见到真人了!”
于千一听乐了,马未度在一旁打趣道:
“看来,于老弟比我有名气啊!”
“抽烟、喝酒、烫头,威名震京华啊!”
说着,三人都笑了起来,这个梗看来是注定陪伴于千一辈子了!
认识之后,于千和马未度也不再厨房待着了,去收拾桌子,顺便研究一下今晚喝什么酒。
很快,林修就把菜做好了。
看着眼前眼前一桌子的菜,闻着那飘来的香气,马未度和于千都不禁暗暗的咽了口口水。
东坡肘子、熊掌豆腐、清炒土豆丝、葱烧海参、海米冬瓜汤,两荤两素,四菜一汤。
看着两人的样子,林修不禁笑着对马未度说道;
“马老哥,今天的这个小局是你攒的,你先提一个吧!”
见林修这样说,马未度也不矫情,端起酒杯,说道;
“以前,这第一杯酒我肯定要说一通,但今天就一句话,谢谢林老弟的厨艺,开吃!”
说着一饮而尽,筷子瞬间伸向“葱烧海参”,旁边的于千见此,呵呵一乐,筷子却伸向了东坡肘子。
肘子一入口,表情瞬间凝固住了。
外皮胶质丰富,口感口感醇香感,吃起来是又滑又韧,带着一些似有若无的咬劲。
中间的瘦肉,干而不柴,带有弹性,入口即化!
“好吃,好吃!这才是东坡肘子。”
也顾不得形象了,一口白酒下去,再来口肘子,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再看看旁边的马未度也没好到哪去,夹起一块海参尝了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嘴里一直嘟囔着:
“怎么会这样,真的比王大厨做的还好吃!”
“到底是怎么做的啊!”
边说着,边又夹起一段海参吃了起来。
就这样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不断的吃着海参,看着盘子里的海参越来越少,于千不干了!
伸手推了推马未度,不满的说道:
“马老哥,给我留点,一盘葱烧海参被你干掉了一大半!”
此时的马未度才好像大梦初醒一般,看了看面前所剩无几的海参,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好意思,都怪林老弟做的太好吃了!”
“我自罚三杯!”
说着就端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三杯。
“马老哥,你这是罚自己吗?这可是82年的茅台!”
于千打趣着说道。
闻听此言,三人哄堂大笑。
“我真没想到,林老弟的手艺这么好,这葱烧海参,比我以前吃的王大厨的味道还好!”
“真不知道,你这个年纪是怎么练出来的。”
“别的不说,就这几道菜,厨师界,也别未来了,现在就有你的一席之位。”
林修听了此言笑了笑,举起酒杯敬了马未度一杯。
“借老哥吉言了!”
这一顿餐吃的是宾主尽兴,晚上,林修回到了杨蜜的住处。
想着分别时,两人依依不舍的表情,还一个劲的说多多联系,于千更是邀请林修去参加德运社的封箱演出。
这一夜,林修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他睡得特别香,好像心真的安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林修就起来收拾了,今天他就准备回华金影视城去。
不仅仅是因为李大导演的催促,还因为那一天小20万的收入啊,自己还得买房啊。
想起一套房2000多万,林修不由得充满了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啊!
看着手机里的银行短信,是李盎打过来的12万,因为林修拍的远远超出李盎的预期,所以多打了2万,同时也表达了以后有机会再次合作的意愿。
娱乐圈就是这样,说不定哪天就用得着了!
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