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版
关灯
护眼
第一百四十七章 扬州风暴(下)
加入书架 返回目录 查看书架
    这话让秦风眉毛一扬,看着面前的齐放冷然说道:“不会善罢甘休?那你想怎么样?哼,齐放,你认为我没有证据会胡乱找你们吗?”

    秦风的话让齐放脸色为之一变,异常难看这看着面前的秦风,齐放不是傻瓜,秦风既然敢这么说那么一定是有所依仗,不然的话秦风绝对不会乱来的,虽然齐放对秦风心中有恨,不过公正的说,秦风是一个聪明人,而且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不然的话不可能做到现如今这个位置。

    秦风出手果断狠辣,毫不留情,那是出了名的,谁都知道大将军秦风是一个下手狠辣,绝不拖泥带水,做事斩草除根的人,如果没有什么证据的话断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动静,因此齐放听了秦风这话脸色勃然一变……

    不过虽然心中打鼓,但是齐放仍旧装作模糊的对着秦风抱拳问道:“大人,属下实在不知道属下犯了何罪,请大人明示。”

    “不知道吗?呵呵,好啊,不知道……啧啧。齐放啊…齐放,亏你还是扬州刺史,能做到这个位置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呢?何必要自找没趣,非要我提请你?”坐在那里的秦风吧砸吧砸嘴巴对着面前的齐放说道。

    “大人,属下实在不知,请大人明察,切莫听信了小人谗言。”齐放恭声说道,一副委屈的模样,对着秦风大呼冤枉。

    对此秦风视而不见,冷哼一声,拿起了自己面前的账本,朗诵道:“齐放,天仁三十二年任扬州刺史,天仁三十四年,六月初七,夜,大雨,收受本人张志朗白银三十万两,许以金陵知府之位,三月后到任。”

    “天仁三十五年七月十三日,上午,因波斯商人枷革勒案收受本人白银十万两。”

    “天仁三十六年九月,其公子齐书朗强抢东郊民女,***后抛尸荒野,本官审理,齐放邀本官前往府邸,次日改判,齐书朗无罪释放,原告打入死牢。”

    “天仁。”

    秦风将齐放的罪状一一罗列了出来,张志朗手中的账本被秦风拿了出来念了起来,念过之后,秦风看着面前的齐放冷笑一声说道:“怎么样?我的刺史大人,你也没有想到你所犯下的嘴中都被知府张志朗给一一记录了吧,唔……本来他是想找一个保命的东西呢,可是没想到你们这么不仗义不管他,所以他也就拿出来交给了本官期望赎罪了……啧啧……现在齐大人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大人,空口无凭,你手中的证据说能说一定是真的?这东西是人都可以伪造,不过是那张志朗诬陷本官用以脱罪而已,请大人明察。”齐放显然还是不死心有些死不认账的说道。

    “唔……是吗?这到也可能啊……不过本官这里有两封书信,你要不要看看?这两封都是你写给张志朗让他帮你那宝贝儿子的,啧啧……说实话光是这两封书信就足够你和你那宝贝儿子下去见阎王了…你要不要看看?”坐在那里的秦风不屑的说道,说话拿出两封书信丢在了齐放的面前。

    齐放此刻看了那两封书信以后,早以脸色煞白,看着面前的秦风汗水早就从身上留下,颤抖的对着秦风说道:“大人……大人……饶命啊……饶命……下官知罪……下官知罪。”

    齐放不是傻子,这两封书信他可认得,而且他也明白如果自己再不承认的话,那下来就是一顿酷刑了,齐放可以肯定自己受不了那残酷的刑法,与其如此还不如早点承认免受皮肉之苦,相信皇帝也会看在自己岳父赵德言的面子上不杀自己的…

    见到齐放这幅模样,秦风轻笑道:“你也算是识相,没有像张志朗那个家伙一样,活受罪,弄的现在整个脚都已经废了,走路都要靠着假肢……啧啧。”

    说实话张志朗的脚是真的彻底的废掉了,不过这大唐医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不能和现代的想比不够却也算不错,那些医生们用木头困在张志朗的小腿之上,算是帮他做了一个假肢能够行走……不然的话张志朗连路都走不了……

    说完之后秦风也不在理会一直颤抖个不停的齐放,转过来对着自己面前的一帮子官员们冷然说道:“怎么样?你们呢?你们知罪吗?”

    齐放都认罪了他们能不认罪吗?这个时候秦风一问,这帮人一个个都匍匐在地,不停的对着秦风求饶认罪,虽然过程有些简单,不过主要都是因为秦风凶名赫赫,再加上铁证如山,这些人想要反驳都没有办法。

    “呵呵,既然各位都承认了,那就好办了,来人把,把他们的罪状罗列出来,让他们自己看看对不对,对了的话,就让他们签字画押。”秦风坐在那里大大咧咧的说道。

    说话之间一份份早就准备好的证词放在了齐放他们一伙的面前,虽然不愿意不过齐放还是签下了,因为他也明白自己今天不签下的话恐怕是不能站着走出这个门了,而其他的官员都是以齐放马首是瞻的,见到齐放签字画押也一个个跟着一起签字画押了……

    当他


手机支付宝搜索752672374即可领取作者发的红包,赶快参与吧!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返回目录

若图片章节不正常,请点击报错后刷新页面(支持最新25章报错)

若章节正常,请不要点击报错,否则会造成网站打不开

来源4:yb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