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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第一轮就开始拼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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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作为客观物质的存在,它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如冰;它缠绵如梦絮,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它可敬可泣,该杀该戮;它能让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放荡无常;叫人丢掉面具,原形毕露,口吐真言;它能叫人忘却烦恼,抛却忧愁,幻化在绝对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它也能叫人忘却信义,肆行无忌,沉沦到道德深渊的最底处。

    在华夏,酒文化源远流长,传说中中华酿酒的鼻祖是杜康,而最早有记载的酒是在商朝时的甲骨文。

    大部分华夏男人都会喝酒,而杨星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尽管如此, 在面对酒保拿上来的第一轮酒的时候,他仍不禁头皮发麻。

    一瓶普通的王朝赤霞珠红酒,一瓶瑞典伏特加外加一瓶酒保从外面便利店买来的一斤装的红星二锅头,这就是方大雷指定的三瓶酒。

    这二锅头原本在太行国际这么高端的地方是没有的,酒保也明确告诉方大雷,他们不卖白酒。

    结果方大雷一叠大红色的钞票丢过去,酒保的态度直接180度转弯,他快速拾起了所有的钞票之后就说了一句话:“我马上帮您到外面买酒去。”

    这个事件再次验证了一个真理:有钱能使磨±□,..推鬼,什么不卖白酒,在钞票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等酒保将酒全部拿上来以后,方大雷将六瓶酒全部打开,分给了杨星三瓶,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杨星惆怅的看着眼前的酒,迟迟没有下嘴。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有的人酒量很大,可是不能混酒喝,别说白酒、红酒、洋酒混着喝了。你就是喊他同时喝两种不同牌子的白酒,他都可能战斗力直线下滑,原本能喝一斤都没事的,可能喝个七两就倒了。

    我国自古就有酒不混饮之说,宋代陶谷在《清异录》中就说酒不可杂饮。杂之,善酒者亦醉,乃饮家所忌。

    例如白酒和啤酒是忌混喝的,主要是因为白酒和啤酒是不同性质的酒。白酒是蒸馏酒,啤酒是发酵酒,因此两种酒的成分不一样。白酒除少量的杂醇油外。主要是乙醇,而啤酒中含有很多成分如二氧化碳、肽及氨基酸、无机盐、维生素、抗氧化物质如多酚类物质,有一些物质可以促进乙醇的吸收。所以白酒和啤酒混合饮用,更容易喝醉,而且最后得难受程度明显大于单喝一种酒的醉感,使醉感提前到来,引起头昏、恶心、呕吐等,甚至会引起其他中毒症状。

    不仅是白酒和啤酒不能混喝,在同一宴席上不同品牌的酒也是不能混喝的。例如五粮液和茅台最好就不要混喝。

    喝混酒所以容易醉,主要还是与酿酒的原料有关,如果喝了谷类制成的威士忌后,再喝葡萄酒。就容易醉了。

    因为不同原料所产生的化学变化容易伤害脑神经。详细来说,也就是一定量的饮用酒精即乙醇并不容易醉人,而当乙醇同与其化学结构相近的物质如甲醇、丙酮等混合进入人体,对神经系统产生作用后才容易造成醉酒的感觉。几种酒混着喝时容易造成乙醇同与其相似的化学物质混合。因而容易醉人。

    问题是现在小胖子杨星已经骑虎难下了,现在退缩的话不仅很丢人,以后他在南都市富二代纨绔圈子内都抬不起头来。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杨星决定拼了,毕竟方大雷和他同样的也要混酒喝。

    凡事应该先难后易,按理说小胖子应该先将二锅头喝下去,再喝伏特加,最后喝红酒,可是他反其道行之,先拿起了红酒喝了起来。

    他这么做是要逐步一点点的适应酒精的变化,如果先喝二锅头,最后再喝红酒,无形中会让红酒的酒精度数变相提高不少。

    王朝在华夏还算是不错的红酒,赤霞珠也是王朝红酒中比较好的一种,相对来说,下口还是比较容易的,略微有一点酸涩的感觉,喝下去以后口齿留香。

    问题是小胖子杨星直接抱着酒瓶咕咚咕咚如牛嚼牡丹一般将红酒吹了下去,至于红酒什么味道,他根本没有品尝出来。

    喝完之后,他将酒瓶口朝下,底朝天抖了抖,向方大雷示意道,然后对着方大雷一挑下巴:“该你了!”

    “呵呵,不错,小子有种。不过这才刚刚开始哦。”说完,方大雷直接抓起了桌子上的二锅头,一仰头,不过三五秒的时间,一瓶二锅头就灌进了他的肚子里。

    喝完了二锅头的方大雷略略的打了一个酒嗝,接着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对杨星说道:“我这个人做事喜欢先挑难得下手,二锅头而已,我先喝了。”

    杨星的脸色微微变了变,方大雷带给他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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